太原科技大学

关于教材的选用、预订、供应的暂行规定

 

    一、教材的选用

    1.选用的教材应与本门课程的教学内容及发展相适应,有较强的理论性和系统性,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2.选用教材应根据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优先选用国家统编教材和优秀教材。主要课程必须选用国家统编教材和优秀教材。

    3.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应注意选用教材的相对稳定性和连续性。

二、教材的预订

    1.教材每年分春、秋两季预订,一般是在每年4月和11月。由教材科向各学院直属(系)发订书目录、订书单和现有教材的库存数,各学院直属(系)要组织各教研室教师认真研究,根据课程设置,参照订书目录,填写好订书单

    2.教材预订时间性很强,一般只有两周。教研室主任及任课教师要认真填写订单,对教材名称、编者、出版社、征订号要填写准确,对使用班级、数量要写清楚。订书单填好后,经学院直属(系)主任签字后报教材科审核、汇总、统一上报。

    3.征订教材是一项严肃又细致的工作。各学院直属(系)及任课教师要认真对待,避免漏订、错订和少订。

    4.若发生漏订要求补订时,教材科应积极协助办理,但由此造成学生上课时无书,责任由该学院直属(系)及教研室承担。

    5.征订目录中如没有合适的教材或另有更好的教材,在订书单上可注明该书的名称、出版社、作者和购书处,教材科应尽力订购。若使用非新华书店的教材(含本院教师编写和参编的教材),必须在教材科填写订单,经教务处同意后,方可订购。

    6.如本校教师的自编教材需在印刷厂印制,必须写出申请报告,连同稿件和书样,送教务处审批后,方可印制。

    7.如订上书不用,造成教材积压、浪费,由该学院直属(系)承担责任。

    三、教材供应

    l.教材供应是保证教学质量、稳定教学秩序的重要工作。我校按教学计划开设的所有课程的教材,均由教务处教材科统一预订、采购、供应,财务处统一收费,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准擅自向学生收费售书。

    2.教材科要根据每学期的教学计划,制定出各年级、各专业的用书计划,积极做好开课前教材的准备工作,努力为教学服务。

    3.学生购买教材,一般在开学前两天,以班为单位,凭教材科发的领书单,统一在教材科书库领取。各班要有专人负责领书,并要保存好领书凭据,以备在学生毕业前结算书款时核对。

    4.每学期教材科要核算学生的用书款,如发现书款不够用时,教材科要及时通知财务处,让学生补交教材款。

    5.学生领书后,如有缺页、错装等情况,可直接到教材科书库换取。

    6.任课教师领用教学用书,凭教务科下达的任课通知书到教材科领取。助课教师用教材,凭排课计划表,亦可发给。每本教材使用三年,修订、再版教材除外。

    四、本规定的解释权属校教学指导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