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科技大学教材质量评价办法
教材是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基本工具,是培养人才的重要保证。为了准确掌握我校教学所使用的教材质量,做好教材质量的信息反馈,进一步做好教材选用工作,促进教材建设,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教材质量评价办法。
一、教材评价的范围及内容
凡我校本科各专业使用的必修课程、选修课程教材(文字教材、电子教材及多媒体课件),均应进行教材质量评价。对于基础课、专业主干课新编和修订的教材要进行重点评价。
教材质量评价应从教材的教学水平、科学水平、思想水平、文图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二、教材评价的办法
1.学院(直属系)级自评
各学院(直属系)定期组织任课教师及同行专家,对本部门所选用的教材进行全面的评价,详细填写《太原科技大学教材质量评价表》,并对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提出书面报告,交教材科汇总。
2.专家评价
在各学院(直属系)自评的基础上,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抽查评价,特别对基础课、专业主干课新编和修订的教材要进行重点评价。
三、评价结果
根据附表1(太原科技大学教材质量评价表(人文社会科学类用))或附表2(太原科技大学教材质量评价表(理工类用))的评价得分,分数在85~100分之间为优秀,分数在70~84分之间为中等,分数在70分以下为差。(附表1与附表2见下载区)
评价结束,各学院(直属系)要及时综合各方面意见进行总结,并反馈给主讲教师。对评价为优秀的教材继续使用,保持优秀教材的相对稳定性;对评价为中等的教材要积极改选,尽量选择国家优秀教材;对评价为差的教材,停止该教材的使用。属本校教师主编的优秀教材,学校予以表彰奖励,择优推荐参加上级部门优秀教材的评奖。
教材质量评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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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科发放教材质量评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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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秘书负责统计、汇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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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分管院长(主任)审阅,组织总结, 材料报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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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将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抽查评价意见 反馈给各院(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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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根据反馈意见做相关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