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科技大学

关于加强教学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

 

  为了全面贯彻和落实教育部教高[20014号文件的有关精神,推动我校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特就加强我校教学质量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研究和领导

  严格贯彻“党政一把手是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的精神。学校各级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教学工作的认识,确保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学校至少每两年召开一次全校性教学工作会议,每学年召开一次教学研讨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教学专题校长办公会议,及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定近期教学工作重点。实施学院(直属系)目标考核教学工作一票否决制,明确各学院(直属系)党政一把手为学院(直属系)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组织教师研讨教学工作,并听取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及时改进教学工作。明确保障教学质量是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重要职责,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任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充分发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实行专家治教。

二、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听课制度

  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听课制度,是推动全校关心、重视教学工作的重要举措。因此,各级领导要按照《太原科技大学领导干部听课制度》的规定,保证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要认真填写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并及时反馈给教务处。领导干部听课情况将列为年终考核内容,未能完成规定听课任务的(以听课记录表为依据)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

三、进一步完善教学督导制度

教学督导是我校教学质量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对提高我校教学质量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为进一步发挥教学督导作用,要按照《太原科技大学教学督导工作细则》建立和完善学校、学院(直属系)两级教学督导制度,完善两级教学质量评价监控体系。教学督导组要根据教学计划对理论与实践教学、考试、判卷等各个教学环节进行检查和评价;通过随机性听课,对教师课堂教学提出意见或建议并进行评价;要参与青年教师新开课、教师开新课的考评工作;要对教学秩序进行检查;可根据需要列席学校、学院(直属系)两级有关教学工作会议;收集教师、学生及有关部门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学校或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教学或管理工作的建议。

四、建立学生评价教师教学质量的制度

为全面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要组织学生对所开设课程的任课教师进行评教,以促进教师不断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水平。要成立学生评议教学委员会,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学生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开通校园网教学反馈信息专栏,收集学生评教的信息。

五、重视师德教育,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要落实《太原科技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55岁以下的教授、副教授每年至少要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如无特殊原因,连续两年不服从学校安排讲授本科课程的,学校可根据情况采取不再保留其教授、副教授职称或扣除其岗位津贴等措施。提倡和鼓励资深教授和学科带头人为本科生讲授基础课或专题讲座。

  要重视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新到校或新上岗教师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开新课或新开课教师必须通过试讲。对教学效果不好、学生反映强烈的教师在晋升职称及岗位评聘中,严格执行教学考核一票否决制。

六、进一步完善教学检查制度,维护教学秩序

要进一步完善教学检查制度,维护教学秩序。要将定期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重在日常检查。重点检查教学任务落实、完成及教师上课与学生到课、考试等情况。要严格执行《太原科技大学教学事故处罚办法》、《太原科技大学考场纪律》、《太原科技大学关于处理考试作弊的规定》等规章制度,对教师教学事故和学生迟到、旷课、考试舞弊等情况及时调查、严肃处理,确保稳定的教学秩序。

七、建立和健全学院(直属系)教学工作考核制度

  按照《太原科技大学部门教学工作考核指标及考核办法》每年对学院(直属系)教学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评估,考核结果要与部门教学酬金挂钩,并作为学院考核学院(直属系)工作的重要依据。

八、建立和完善毕业生跟踪调查制度

  通过问卷调查,走访用人单位,定期召开用人单位座谈会,开通校园网毕业生信息反馈专栏等多种途径,及时了解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评价、毕业生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意见、社会对人才培养的意见与建议,为学校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