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2年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的通知》(晋教高函〔2022〕8号)文件的精神,我校将启动2022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的推荐工作。教学改革创新项目,是指以高等教育理论为指导,以解决当前形势下高等教育教育教学过程中面临的重大问题、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等教育发展为目的,以项目管理形式开展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验工作。项目的实施旨在强化人才培养在我省高等学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激励广大教师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切实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确保我省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取得实效。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依据
2022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立项依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2年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的通知》(晋教高函〔2022〕8号)(附件1)进行,立项范围参照《山西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项目指令性项目申报指南》和《太原科技大学省级教学改革项目一般项目申报指南》。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选题要围绕我省高等教育发展尤其是教学工作中亟待破解的重点、难点与热点问题。选题能对我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具有重要的实践创新意义与应用推广价值,并能取得实质性成果;
2.申报项目要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对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强化教学管理、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有较好的应用前景;
3.申报项目目标明确,思路清晰,论证充分,重点突出,研究方案可行,且具备开展改革研究的各项基本条件;
4.申报项目必须列入2019年以来校级教改项目,且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并须经过严格的校级评审(推荐)程序方能申报。未按要求结题的教研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已获省级教改立项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三、人员要求
1.项目主持人限1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一般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也可担任项目主持人。为鼓励青年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正科级及以上职务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任职年限满5年,经两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推荐也可担任项目主持人。通过省校合作来我校挂职、交流的省外教师和管理人员也可申报。
2.每位申报教师只能在研主持1项或同时参与2项省级教改项目,不得超项申报。
3.项目人员最多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涉及多单位、多部门的综合改革项目可适当放宽,并且结构合理,对项目内容各有侧重。
四、评审程序
1.教学单位初评:申报教师将《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书》(附件2)及其相关材料交到所在教学单位,各教学单位组织评审并按项目质量排序后填写《2022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
2.学校评审:学校将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推荐申报2022年山西省教学改革创新项目。请各学院通过教指委推荐积极争取指令性项目。
五、申报材料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书》,1式2份;
2.《2022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1式1份(按项目质量排好序);
3.《2022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6),1式1份(此表的填写请参照附件中的《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样表》尤其注意备注中的要求)(按项目质量排好序);
4.申报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为申报情况一览表中所填项目的佐证材料,包括项目、成果、论文著作(著作和教材前后封面目录)、获奖证书、相关文件等(不含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证明材料应有目录,并按项目主持人单独编印成册。
(二)材料报送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于2022年3月30日将上述材料报教务部教研科(115室)。报送材料时,请将申报项目的《申报书》和证明材料一起放入一个档案袋,并将申报书首页粘贴至档案袋表面,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材料不予受理;
2.上述材料同时需要报送电子版(其中证明材料需要准备PDF扫描件电子版,PDF扫描件必须简明扼要、重点突出,严格控制在30页以内)至lpli1963@163.com。其中《申报书》和证明材料电子版材料一起放入同一文件夹做成WinRAR压缩包(命名为学院名称+主持人姓名)报送。
教 务 部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