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TZ【2026】8 号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规范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工作,保障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太原科技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修订)》《太原科技大学在校大学生转专业管理细则(修订)》(以下简称“细则”)相关规定,现就开展2026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务必传达至2025级每一位本科生。
一、申请对象
符合条件的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2025级学生(不包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申请条件
1.学生申请转专业,平均学分绩点需位于本专业前50%;
2.学生申请转专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不予受理:
(1)通过特殊招生形式录取(如定向生、特招生、专升本学生、对口升学学生等);
(2)学籍状态为休学或保留学籍;
(3)已达到退学条件;
(4)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且尚未解除;
(5)艺术类、体育类和普通类三者之间跨类别互转;
(6)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体检标准;
(7)其他不符合转专业学习条件的情形。
三、工作时间安排
(一)计划公布
1月28日,教务部在教务部网页公布2026年各专业拟转入名额计划;各学院将本院转专业细则在学院网站公布。
(二)学生申请
1月29日00:00—1月31日23:59,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每生最多可申报两个志愿,在系统中首次提交的“转专业申请”,系统默认为第一志愿,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操作指南》。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应秉持“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助力学生专长发挥”的育人理念,成立转专业专项工作组,全面负责本院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实施与具体事宜办理;
2.各学院需严格遵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及本通知要求,扎实做好转专业工作的统筹组织与全程指导,确保咨询服务渠道通畅高效,各学院须在学院官方网站公布有效咨询方式(含咨询电话、线上咨询平台等);同时强化对学生的转专业政策咨询服务,引导学生结合自身志趣与学业规划,理性、审慎地选择专业;
3.转专业录取名单一经公示确定,学生不得申请退出。各学院需提前做好政策宣讲,确保学生知晓相关规定。
附件
1.《太原科技大学在校大学生转专业管理细则(修订)》
2.《太原科技大学2026年本科生转专业计划表》
3.《操作指南》
太原科技大学教务部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