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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本科结业生申请学历证书及补授学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9-07 点击数:

教务TZ2026255

关于做好我校本科结业生申请学历证书及补授学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学生:

为规范做好我校本科结业生换发学历证书及补授学士学位工作,根据《太原科技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修订)》(科大教字〔20184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2025届、2026本科结业生,在最长修业年限(6年)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及教学环节且考核成绩合格者。退役复学结业学生申请事宜,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流程

(一)学历证书申请

1.结业生在最长修业年限内,补修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全部课程及教学环节,考核成绩全部合格,达到本科毕业要求,可申请换发本科毕业证书。

2. 学生自行登录教务部官方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并填写《太原科技大学本科结业生换发学历证书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申请表提交至所在学院。

3. 学生所在学院出具正式成绩单,审核学生是否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习内容;对提交材料开展资格初审,核实课程完成情况、成绩及修业年限等信息,初审合格后整理汇总报送教务部。

4. 学院对全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

5. 学院统一汇总报送以下纸质材料至教务部教学运行科:学生学信网同版2寸蓝底证件照1张、成绩单(一式两份)、《太原科技大学本科结业生换发学历证书申请表》、《太原科技大学本科结业生换发学历证书和补授学位汇总表》(附件4)。

6. 教务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按学校学籍、学位授予工作流程履行证书换发及学位补授手续。

(二)学士学位补授申请

1.学生 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后,符合以下条件可同步申请补授学士学位:补考累计学分≤30学分或平均学分绩点>1.95(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平均学分绩点>1.85),且毕业时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符合条件学生需填写《太原科技大学本科结业生补授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2),将纸质版提交所在学院;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教务部审核后,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2. 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太原科技大学本科结业生补授学位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题目等相关信息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xyxk@tyust.edu.cn,纸质版经教学副院长签字确认后报送至教务部教学运行科。


三、材料报送时间

各学院于每周三集中报送材料至教务部教学运行科,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寒暑假期间受理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结业学生,做好材料受理、资格初审工作,严格把关申请资格,确保材料真实完整。

学生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逾期不再受理。超过最长修业年限的结业生,不再受理毕业及学位补授申请。

证书换发、学位补授工作严格依据学籍管理、学位授予相关文件执行,不得随意放宽条件。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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