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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结题和填报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3-14 点击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推进教育创新,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度省级、校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的结题和填报年度工作报告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

1、结题范围:2019年延期及2020年立项但未结题的省级、校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

2、结题材料:

(1)、《太原科技大学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1)、《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2)纸质版一式两份;

(2)、《太原科技大学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结题验收评审意见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

(3)、《太原科技大学教学改革创新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

(4)、《太原科技大学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结题评审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

(5)、项目任务书复印件及相关支撑材料(包括项目实施过程材料)。

将以上材料按顺序放入一个牛皮纸袋中,并将结题资料袋封面(附件9)粘贴至纸袋表面。

3、结题标准:完成申报书或任务书中的研究内容、达到预期研究目标,符合太原科技大学相应级别项目结题标准(附件4)方可结题。

4、结题方式:

(1)、各二级学院组织专家对校级项目进行结题评审,评审结果报教务部。

(2)、省级项目由教务部统一组织专家进行结题评审。

5、结题时间:请各学院于2022年4月13日前完成结题工作,并将省级项目的结题材料档案袋(校级项目各学院自行存档)、《太原科技大学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5)及《太原科技大学教学改革创新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3)汇总后,以学院为单位交到教务部教研科,汇总表及成果统计表(汇总后)电子版发至邮箱:lpli1963@163.com。

6、结题材料相关说明:

(1)、支撑材料的有效时间为项目立项时间之后。

(2)、支撑材料应与项目有关,教材、教研论文等需正式出版或发表。

(3)、公开发表的教改论文应注明“项目来源及编号”字样;其中至少有一篇是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

(4)、如成果形式是课件,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光盘。

二、填报年度工作报告

1、2019年延期和2020年立项但未结题的省级和校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

2、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太原科技大学教学改革创新项目年度工作报告》(附件6)并附相关支撑材料。

3、各学院组织专家对本学院项目进行年度工作报告检查。

4、请各学院于2022年5月13日前完成本学院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的年度工作报告检查,并将省级项目的《太原科技大学教学改革创新项目年度工作报告》(一式两份)(校级项目学院自行存档)(附件6)及《太原科技大学教学改革创新项目年度工作报告汇总表》(附件7)交到教务部教研科,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lpli1963@163.com。

三、填报延期报告

对2020年立项但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提交太原科技大学教学改革创新项目延期结题申请报告(附件8),由学院专家组根据实际情况及阶段性成果的质量,做出是否准予延期的决定(延期次数只允许一次,最多延期一年)。

四、注意事项

省校两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将实施信誉管理制度,对于按时并高质量完成项目的责任人,将记录信誉档案,对其在今后申报省校两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予以政策倾斜;对于无故拖延项目完成的责任人将予以通报并纳入信誉档案。

对超过延期时间仍未完成项目预定目标的,项目将予以撤项(项目终止)。凡撤项项目,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校两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并追回已拨付的项目经费或由项目经费购置的图书、设备等国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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